逢甲大學華語文教學中心徵華語教師

申請條件 

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即可:

1.中文系、所畢業或華語教學相關系所畢業。

2.取得教育部「華語文教學能力證書」者。

 

檢附資料

1.詳細履歷表(含照片及電子郵件信箱)。

2.畢業證書、師資班結業證書或教育部能力證書影本。

3.華語教學相關經歷影本。

4.錄有1015分鐘之自傳錄音檔(光碟或錄音帶),錄音內容需含從事華語教學之動

機、理念、感想等。

甄選方式 1.審核、筆試:通過個人資料書面審核者將另行通知筆試時間。 2.試教:通過筆試者將另行通知試教。(筆試、試教之日期不同)

3.面試:試教當天進行口試。

4.通過面試並錄取者須參加本中心10小時以上之培訓課程始予成為本中心儲備華語教師。

注意事項:

1.應徵資料請於510前郵寄至本中心。

2.審核結果一律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,如有不妥之處,請務必註明。

聯絡地址:

台中市西屯區文華路100號逢甲大學華語文教學中心(李美瑩小姐)

職務諮詢電話:04-245172505875  

E-mail:mylee@fcu.edu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