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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上課時間:2008年12月~2009年2月,週一至週五。上課時段:9:00~12:00/13:30~16:30
總時數:每堂課三小時,每週上四堂課,共12小時。總時數120小時。
二、上課地點:國立台北教育大學(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)。
三、招收對象:高中畢業以上或具有同等學歷的人。
四、課程屬性:本中心華語班課程採學季制,每班約10~15人。教材以介紹臺灣特色與中華文化為主軸,
搭配各國學生之民俗風情課程為輔,教學目標包括聽、說、讀、寫四項技能的整合,
強調華語文字之人文性與藝術性。
五、課程分級:華語研習班課程分初、中、高三大級,每一大級內再分若干級。
六、師資:
(一)校內專任師資:孫劍秋老師、詹餘靜老師、林文韻老師、張郁雯老師、方玫芬老師、
(二)校內兼任師資:鍾鎮城老師、羅秋昭老師、竺靜華老師、盧廣誠老師。
七、費用:
(一)學費:約NT$22,000 (二)報名費用:NT$1000
(三)團體意外保險:三個月一期,費用為NT$150,本身已有保險者可不加保。
此保險為NT$100,000之意外險,非醫療保險。外籍人士需在台居留滿四個月才能申請健康保險。
八、申請入學:為有足夠的時間接到入學許可信以辦理簽證,請申請者請盡早送交申請文件。所有申請文件
必須在截止日期以前交齊,文件送交之後不可退還或複印。申請人只能依照前面中心學制及申請截止日所列的
學季時間申請入學。
(一)申請截止日:至2008/11/7止
(二)申請資料:
1.申請表:請至網頁http://r9.ntue.edu.tw/f_application.htm點選下 載。
2.兩吋照片兩張。
3.畢業證書影本:高中(含)以上之畢業證書影本1份與畢業成績單影本1份。
或是應屆高中畢業生所申請大學的入學許可信(已在大學或研究所就讀者,可提供近期之成績單)。
4.學習計劃書一份:簡單之自傳,並將來台學習華語之目的簡單陳述。
5.推薦信一份:由適合的推薦人書寫,建議由任課老師或主管單位核發。
6.健康證明:必須為六個月內的健康檢查證明,須含愛滋病及肺結核X光檢查(非X光片)。
且由合格醫師於醫院公函上簽名,證明申請人一般健康狀況良好。表格格式不拘。
7.財力證明:三個月內之本人財力證明(銀行開立證明、存摺影本或獎學金受獎公文),具備足夠在華就
學之財力至少2500美元或等值數目。
(三)學費繳交:資料齊全且經審核通過,約經15個工作天後,將以掛號方式寄發「入學許可通知書」。
接獲入學許可者,即可依其上註明日期到校辦理註冊、繳費。費用(報名費、學費等)皆於註冊日一次繳清。
(四)從國外申請:申請件請寄到本中心,地址如下。
中文地址為: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
英文地址為:Room 700C, No.134, Sec. 2, Heping E. Rd., Da-an District,Taipei City 106, Taiwan (R.O.C.)。
收件人:華語文中心700C室/Chinese Language Education Center Room700C。
(五)在台灣申請:申請人請帶護照、簽證及所有申請文件,親自送交行政大樓700C室華語文中心辦公室。
(六)註冊:凡接獲「入學許可通知」者,請依其上載明日期準時註冊。註冊日為每期開課前一週。
註冊應親自辦理,並攜帶:入學通知書、學歷證書正本(備驗)、護照正本(備驗)、護照相片頁及簽證影本
各一份、照片3張、報名費、學費及意外保險費(所有費用一律以現金繳款,恕不接受信用卡及支票)
外國學生註冊時,新生應檢附已於國外投保自入境當日起至少4個月效期之醫療及傷害保險。
九、聯絡方式:請洽國立台北教育大學華語文中心。
(一)電話:02-27321104轉2025 (二)傳真:02-27325950
(三)地址: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 行政大樓七樓700C室
十、相關資訊:「國立台北教育大學華語文中心」網站,網址:http://r9.ntue.edu.tw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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