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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課程內容:發音和標準聲調研習、變音練習、個別發音糾正、語音分析辨析
二、招生對象:
1. 有意從事華語文教學或報考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
2. 欲使個人語音咬字清晰,並具以下資格者:
(1)取得國內已立案之公、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學士以上之學位,且為本國公民。
(2)國外大學學歷須檢附認證後的畢業證書正本及影本。
(3)大學應屆畢業生。
三、上課時間:
第二期A班: 97年3月18日至97年4月17日止(春假停課一週)
每週二、四 (6:30-8:30pm)
第二期B班: 97年3月19日至97年4月18日止(春假停課一週)
每週三、五 (6:30-8:30pm)
每週4小時,共計16小時(共4週)
四、上課地點: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29號 博愛樓7樓 (圖書館校區)
五、招收人數:20-30人(額滿為止,若未達開班人數,將彈性調整A、B班時段)
六、報名時間:97年2月11日起至97年2月20日截止
七、報名方式:
郵寄(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臺師大國語教學中心6樓606辦公室謝佩娟小姐)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本中心6樓606辦公室報名,請備妥以下文件:
1. 報名表 (請註明上課時段A或B)
2. 一吋照片2張 (報名表、學員證)
3. 新式身分證影本(正反面)
4. 學歷證明文件影本
5. 修習正音課動機(上課動機):以一張A4為限。
八、繳費方式:資料審核通過後,接獲通知至郵局劃撥繳交學費。
戶名: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語教學中心
郵政劃撥帳號:50026210
九、學費:新台幣4,250元整(包含教材費)
十、時數證明書之發放:
為本課程非學分班之推廣課程,修業期滿,符合出缺席要求測試成績合格者,由本校國語教學中心發給短期課程時數證明書。
十一、 聯絡方式:
02-23914248 02-23966041 分機866 謝佩娟小姐 m81050@mtc.ntnu.edu.tw
原始網站:http://chinese.mtc.ntnu.edu.tw/xoops/modules/news/article.php?storyid=9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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